转发 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《关于举办新<档案法>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》

发布日期:2020-08-14 14:49 信息来源:市档案局 浏览次数:


 

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文

 

 

 

 

浙档培202021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关于举办新《档案法》宣贯培训班的通知

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620日修订通过,自202111日起施行。为做好档案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,我中心定于20209月在杭州举办新《档案法》宣贯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各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、专兼职档案人员,档案主管部门、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人员,档案服务业从业人员等。

二、培训内容

新《档案法》宣贯,档案法修订条款与工作要求,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,档案工作服务重大活动的途径等。

培训将邀请全国档案领军专家、省档案局相关处室领导、高校知名学者等授课。
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
培训时间定于916—19日,培训地点为杭州梅苑宾馆(杭州市莫干山路511号)。报到时间为916日,报到地点为杭州梅苑宾馆大堂。

四、培训费用

培训费900元(包括资料费、教务费等)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培训费可网络报名时在线支付或提前转账,我中心账号:1202024509900008271;户名: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;开户行:工行曙光路支行。培训费和食宿费用控制在省财政厅规定的标准以内。

五、考核与发证

学员经考核合格后,由我中心颁发《浙江省档案业务培训证书》,该证书可作为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。本次培训在浙江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中登记32个专业学时。

六、报名办法

登陆www.zjdapx.com网站,在培训报名栏目选择新《档案法》宣贯培训班报名,网上缴费务必备注单位和姓名。也可填写纸质报名表后传真或邮件至我中心报名。报名截止日期为831日。

   真:0571—85113979(自动)、85118979

电子邮箱:zjdapx@126.com

人:杜璇、应秋慧0571—85119743;毛竹青0571— 85116104;许亮亮0571—87671385;汪天0571—87671387;向维维0571—85118979;余锋莉0571—87209125

   址: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7G—H座。

邮政编码:310007

为保证培训质量,本次培训班限制人数,额满截止。

 

附件:新《档案法》宣贯培训班报名表

 

 

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

2020810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          2020810日印发

 

附件

 

新《档案法》宣贯培训班报名表

 

单位盖章:

姓  名

性别

身份证号码

单 位 名 称

地   址

邮 编

手机号码

是否住宿

注:1.报名表复印有效。

    2.报名表填写字迹清晰。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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